作者:卢贝拉;王有农 透过探索慈善事业的本质特征,本文把目光聚焦在慈善事业的“文化特性”这一点上。为此,本文提出“文化慈善”(指具有文化特色的慈善事业)这一新概念。文章共分以下三大部分:
一、慈善事业本质上就是一种文化现象
世界范围内的慈善事业大多起源于宗教文化,而中国的慈善事业却源于其传统文化里大量的系统化的慈善思想。现代中国慈善事业基本上是由政府主导的,其运行的载体不是行政活动,也不是经济活动.而是文化活动;同时,慈善事业的社会功能和社会价值,也体现为文化、精神、意识方面的成果。由此可见,慈善源于文化、动于文化、存于文化、功于文化。
二、要正确认识“文化慈善"的现实意义
广东省提出建设“文化大省”的战略,作为文化而存在的慈善事业,究竟在其中应占什么地位、起什么作用呢?首先,我们应从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和寻找“慈善文化”(指慈善性的文化工作)不可或缺的地位;其次,我们应把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“慈善文化”内涵相通的特征,在思想道德建设中渗透
“慈善文化”;再次,我们应弘扬传统岭南文化的优势,使有岭南文化特色的慈善事业与这种文化氛围水乳交融。总之,在建设“文化大省”的战略格局中,“慈善文化”要有所作为。
三、唯有通过创新“慈善文化",才能发展“文化慈善"
文化是慈善的本质,慈善构成特殊的文化。鉴此,我们必须通过创新慈善性的文化,从而发展文化性的慈善事业,使“慈善文化”服务于“文化慈善”。为此,我们应努力做到:第一,启动各种文化宣传机制,教育人们行善;第二,在精品文化战略中引入“慈善文化”内涵;第三,繁荣群众性的慈善文化,注重将其渗入到社区的、基层大众的文化活动中去;第四,在企业文化与“慈善文化”结合上下功夫;第五,在慈善与文化团体联合运作上做文章。总之,上述一切,都贵在解放思想,创新工作思路。
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,文化形成产业后可以创造出文化经济。“文化慈善”也是一种文化经济.它的产出就是善款的捐集和赈灾济贫。把“文化慈善”搞活搞好,要求慈善工作者必须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,才能适应发展“文化慈善”的需要。
(作者单位:广州慈善总会) |